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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16: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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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确定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的原则是。第一,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发,适当扩大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第二,正确处理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关系。第三,由于当前我国的行还不完备,人民行政审判庭还不够健全,因而对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还不宜规定过宽,而应逐步扩大。一、养殖场关停、零补偿,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养殖场被关停的,当事人对关停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知道作出关停行政决定之日起六个月人向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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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确定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的原则是。第一,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发,适当扩大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第二,正确处理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关系。第三,由于当前我国的行还不完备,人民行政审判庭还不够健全,因而对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还不宜规定过宽,而应逐步扩大。一、养殖场关停、零补偿,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养殖场被关停的,当事人对关停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知道作出关停行政决定之日起六个月人向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

我国行政诉讼法确定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的原则是:

第一,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发,适当扩大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第二,正确处理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关系。

第三,由于当前我国的行还不完备,人民行政审判庭还不够健全,因而对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还不宜规定过宽,而应逐步扩大。

一、养殖场关停、零补偿,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养殖场被关停的,当事人对关停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知道作出关停行政决定之日起六个月人向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行政二审后可以申请复议吗

若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的行政诉讼进行到二审程序之后,是不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了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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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确定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的原则是。第一,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发,适当扩大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第二,正确处理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关系。第三,由于当前我国的行还不完备,人民行政审判庭还不够健全,因而对人民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还不宜规定过宽,而应逐步扩大。一、养殖场关停、零补偿,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养殖场被关停的,当事人对关停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知道作出关停行政决定之日起六个月人向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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