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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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16:47:50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是永久的
法律分析: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划拨是指用地单位经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但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土地权利随之终止。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导读法律分析: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划拨是指用地单位经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但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土地权利随之终止。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分析: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划拨是指用地单位经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但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土地权利随之终止。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是永久的
法律分析: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划拨是指用地单位经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但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土地权利随之终止。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