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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可以约定附条件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17: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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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可以约定附条件吗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可以约定附条件,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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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可以约定附条件,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可以约定附条件,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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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可以约定附条件吗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可以约定附条件,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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