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同时明确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离婚过错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家庭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并不等同于赔偿。遇到家庭暴力可通过妇女组织、报案、就医、起诉、报警等方式寻求帮助,还可以依据《民法典》向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民法典》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在离婚诉讼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是肯定的,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
遇到家庭暴力七种求助方式
1、可找各镇(街道、园区)妇联等妇女组织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
2、可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你的丈夫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
3、如果女方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
4、女方可以到起诉他犯伤害罪,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
5、如果女方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可拨打110报警;
6、为了永远摆脱这种痛苦,女方可以和丈夫离婚;
7、女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向提出自己的要求。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确立了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害赔偿涵盖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针对精神损失。此外,遇到家庭暴力可采取多种求助方式,包括向妇女组织求助、报案、就医并保存证据、起诉犯罪、报警、离婚以及向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到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