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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什么手续?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00: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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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如下手续。1、当事人准备好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登记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3、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的房产权属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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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如下手续。1、当事人准备好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登记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3、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的房产权属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如下手续:

1、当事人准备好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

3、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的房产权属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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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如下手续。1、当事人准备好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登记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3、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的房产权属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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