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资质借给他人进行投标行为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00:38:51
将资质借给他人进行投标行为
法律分析: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导读法律分析: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法律分析: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将资质借给他人进行投标行为
法律分析: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