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赔偿程序的主旨是: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不服处理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再不服复议决定可向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最终决定由人民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做出。
法律分析
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与复议机关同级的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人民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
拓展延伸
国家赔偿制度下的刑事赔偿程序
国家赔偿制度下的刑事赔偿程序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当被判定为冤错案件或者无罪释放后,受害人可以向国家提出赔偿申请的一套程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需要先向人民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赔偿裁定。裁定后,受害人可以向国家赔偿机构申请赔偿款项的支付。整个流程涉及到申请、审查、裁定和支付等环节,以确保被冤错的受害人能够获得公正的赔偿。国家赔偿制度下的刑事赔偿程序为受害人提供了一种法律保障,保护了其合法权益。
结语
刑事赔偿程序确保了受害人在冤错案件中获得公正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需依次向赔偿义务机关、上级机关、人民赔偿委员会提出请求,并接受复议决定。人民赔偿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决定。国家赔偿制度下的刑事赔偿程序为受害人提供了法律保障,保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