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需要公告。根据《采购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法》第六十三条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