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构成包括: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不仅可以是有配偶的人,还可以是没有配偶的人;
4、主观方面。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明知别人有配偶,还和他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还故意和别人结婚。
一、重婚罪的认定包括:
1、重婚罪与重婚行为的界限。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因配偶外出长期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被拐卖后再婚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者婚后受虐待外逃而又与他人结婚的等,由于受客观条件所迫,且主观恶性较小,不以重婚罪论;
2、重婚罪与同居行为的界限。同居既可以是有配偶的人与有配偶或无配偶的他人同居,也可以是双方都无配偶的人同居。
二、重婚罪的判刑包括:
1、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重婚罪的构成是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主体要件。主体不仅可以是有配偶的人,还可以是没有配偶的人,主观方面。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明知别人有配偶,还和他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还故意和别人结婚。
一、同住多久属于重婚罪
同居时间的长短不是构成重婚罪的判定标准,不管当事人同住多久,有以下行为的,都构成重婚罪:
1、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这是通常所说的“事实重婚”,虽然原法律已经废止,但该规定在实务中一直有沿用;
3、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一、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
二、重婚罪的界定如下:
1、一般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后,与他人再行登记结婚的,不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关系必须经诉讼程序解除,当事人方可另行登记结婚的,否则,可构成重婚;
3、对于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向起诉离婚,在案件审理或上诉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认定为重婚;
4、对重婚行为的界定也不能无扩张。不能将属于道德、伦理调整的婚外情也纳入重婚的范围。
总之,同居时间的长短不是构成重婚罪的判定标准,不管当事人同住多久,若有配偶一方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结婚,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都涉嫌重婚罪,如果进行婚姻登记了,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规定,重婚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或明知自己有配偶,却仍然和有配偶的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