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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受伤,包工头该由谁赔偿?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2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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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受伤,包工头该由谁赔偿?

工地工作受伤,可首先找包工头追偿;如因第三人受伤,可找第三人或包工头追偿;若包工头无资质或安全条件,雇主需连带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符合工伤条件的情况可认定为工伤。法律分析;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3.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4.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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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地工作受伤,可首先找包工头追偿;如因第三人受伤,可找第三人或包工头追偿;若包工头无资质或安全条件,雇主需连带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符合工伤条件的情况可认定为工伤。法律分析;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3.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4.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地工作受伤,可首先找包工头追偿;如因第三人受伤,可找第三人或包工头追偿;若包工头无资质或安全条件,雇主需连带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符合工伤条件的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

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

3.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4.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地工人受伤: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工地工人受伤时,赔偿责任的确定涉及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考虑工地的安全管理责任,包工头应对工地安全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其次,要考虑工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规定的情况。如果工人严格遵守规定,但仍发生事故,那么包工头应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此外,还需要考虑工地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如果设备或工具存在质量问题,责任可能会由供应商承担。最后,法律和劳动合同也对赔偿责任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和合同条款,可确定责任和赔偿的具体范围。综上所述,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工地管理、工人行为、设备质量以及法律法规等多个因素。

结语

工地工人受伤时的赔偿责任涉及多个因素。首先,包工头应对工地安全负有管理责任。其次,工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定也需考虑。若工人遵守规定仍发生事故,包工头应承担更大责任。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也需考虑,供应商可能承担责任。最后,法律和劳动合同对赔偿责任有明确规定。综合考虑工地管理、工人行为、设备质量及法律法规等因素,可确定具体赔偿责任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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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受伤,包工头该由谁赔偿?

工地工作受伤,可首先找包工头追偿;如因第三人受伤,可找第三人或包工头追偿;若包工头无资质或安全条件,雇主需连带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符合工伤条件的情况可认定为工伤。法律分析;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3.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4.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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