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4年初,刘某在自家宅基地上自建两层半楼房,经人介绍认识李某,经商谈口头约定刘某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李某。刘某负责提供材料,李某负责施工,按照140元/㎡收取费用,施工所需的其他工人由李某自行雇佣。2014年4月,由于工程量加大,李某临时雇佣吕某参与建房,2014年4月29日在建房过程中,吕某被安装在二楼的吊机坠落砸伤,经鉴定九级伤残。各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至。该案经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提出合理的责任分配方案,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刘某赔偿吕某20000元,李某赔偿吕某60000元,吕某自担损失20000元。
一、农村建房伤亡赔偿纠纷成因分析
通过近年上述类似案件的审理,了解到农村建房中伤亡者赔偿纠纷的形成有多方面原因。具有以下几点特点:
(一)农村建房中劳务关系不明确。农村建房房主、承包人、工人等之间大多只有口头约定,有的甚至是一边建房一边商量。一旦发生事故,无法明确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在赔偿的时候就会互相推卸责任。
(二)建房工匠的资质问题。农村大多数工匠并没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所请的工人也是出卖劳力的农村民工。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工作时不注意操作规范,致使事故发生的几率大大提升。
(三)安全意识不到位、监督管理缺失。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