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再次被刑事拘留或者被羁押,取保候审人的保释金将被没收,取保候审期间停止计算,并且需要重新审查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被刑事拘留、被逮捕或者被羁押的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处理。经审查不适用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对被取保候审的人,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再次被刑事拘留或者被羁押,取保候审人的保释金将被没收,取保候审期间停止计算,并且需要重新审查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六)》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被刑事拘留或者被羁押,根据情节轻重,可以视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由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作出重新审查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依法处理。”
因此,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再次被抓,将会面临保释金被没收、取保候审期间停止计算和重新审查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