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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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22:17:52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担
离婚后,另一方不是一定需要承担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无论是否离婚,另一方都不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所欠债务是一方借款用于家用,则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该债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导读离婚后,另一方不是一定需要承担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无论是否离婚,另一方都不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所欠债务是一方借款用于家用,则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该债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另一方不是一定需要承担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无论是否离婚,另一方都不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所欠债务是一方借款用于家用,则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该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担
离婚后,另一方不是一定需要承担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无论是否离婚,另一方都不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所欠债务是一方借款用于家用,则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该债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