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就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实实际操作上,“补充协议”的效力往往高于主合同。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重新签订该怎么处理
合同重新签订的处理方法:
1、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可以修改原合同约定的条款;
2、原合同主要条款变更较大的,需要解除原合同,重新订立新合同;
3、签订补充协议,原合同内容变更不大的,可以采用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其法律效力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的重新签订涉及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终止。
二、主合同和补充合同冲突的解决方式是
主合同和补充合同冲突的解决方式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冲突的,应当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确认合同的效力。一般来说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如果原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不得变更,当事人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了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应当以补充条款为准。
三、付定金和不付定金的区别
付定金和不付定金的区别: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