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步骤,当肇事方不支付医药费时,可通过向交管部门要求、向保险公司索赔、申请救助资金或申请查封扣押车辆来解决。交强险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也可提前向申请要求肇事方支付医疗费用。
法律分析
车祸对方全责不垫付医药费的办法如下:
1、可以通过向交管部门去要医药费;
2、可以向保险公司要钱付医药费;
3、可以去向交管部门去申请救助资金;
4、可以去申请查封和扣押肇事的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二、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
1、受理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总而言之,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可向人民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结语
交通事故中,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医疗费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1、向交管部门申请医药费;2、向保险公司索要医药费;3、向交管部门申请救助资金;4、向申请查封和扣押肇事车辆。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交通管理部门会受理报案、现场处理和责任认定。若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可以向人民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申请。此外,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也可先行垫付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