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主任没有编制。
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职责很明确:
1.带头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并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在社区的贯彻落实。
2.在事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成员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联系,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3.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区事务,并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
4.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它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居委会委员、居民骨干的作用,推进社区自治。
社区居委会,全称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居委会一般在在一百户至七百户范围内设立,主要职责是宣法普法、办理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机关做好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疫情防控便是其职责之一。
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运作,不受其他组织干扰,但所在地的城区和区派出机关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有责任协助上述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制定本法。
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