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
合法捕获的野猪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
3. 检疫合格标准
4. 检疫程序
4.1 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4.2 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
4.3 临床检查
4.4 检测
5. 检疫结果处理: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 检疫记录: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
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办理产地证
产地证在当地商检局或者贸促会办理。
产地证分为一般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一般产地证的全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C.O.产地证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
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申请签证的法规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单位应于货物出运前五天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货物出运前未能及时申请,亦可事后申请签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正式接受申请后,一般用两个工作日完成证书的签发工作。
特殊情况,可以签发急。需要到申请单位或工厂进行调查的,不受两个工作日时间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签证机构应当在受理签证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签证。
申请人未在签证机构登记的,签证机构应当自登记信息核对无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申请的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签证。
4、区域性优惠产地证一般参照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有关规定,用两个工作日完成证书的签发工作。
土地清算规程
土地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有关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税额,并填写《土地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税款的行为。 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税额,保证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规定 本规程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
合法捕获的野猪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