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工商局的申请注册公司的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一定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由全体股东签名。
4、股东会决议,主要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法定代表人作出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5、董事会决议,如果公司小可以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的,就是执行董事决议,主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作出决议。
6、股东、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交资料最好有一名股东一同前去。虽然有股东签名的授权委托,因为未公证,无法证明授权委托的真实性。
7、所以一般工商局负责的工作人员会要求至少有一名股东在场。验资报告。租赁合同,股东个人为承租人的,用作公司经营场地的需有承租人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
一、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