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丢失了怎么补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4 03:05:51
民事调解书丢失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如果丢失,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并要去档案室复印民事调解书,加盖档案室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县、团级以上(本县、区的,应持乡、事处以上)介绍信,按有关外调规定办理。涉及、个人阴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卷,不得查阅。律师查阅档案,应通过原案件承办人办理。卷内材料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结论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准摘抄和复制。第二十三条 诉讼档案应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类别分别保管。行政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等应按有关规定保管。
导读法律分析:如果丢失,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并要去档案室复印民事调解书,加盖档案室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县、团级以上(本县、区的,应持乡、事处以上)介绍信,按有关外调规定办理。涉及、个人阴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卷,不得查阅。律师查阅档案,应通过原案件承办人办理。卷内材料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结论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准摘抄和复制。第二十三条 诉讼档案应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类别分别保管。行政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等应按有关规定保管。

法律分析:如果丢失,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并要去档案室复印民事调解书,加盖档案室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县、团级以上(本县、区的,应持乡、事处以上)介绍信,按有关外调规定办理。涉及、个人阴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卷,不得查阅。律师查阅档案,应通过原案件承办人办理。卷内材料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结论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准摘抄和复制。
第二十三条 诉讼档案应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类别分别保管。行政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等应按有关规定保管。
民事调解书丢失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如果丢失,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并要去档案室复印民事调解书,加盖档案室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县、团级以上(本县、区的,应持乡、事处以上)介绍信,按有关外调规定办理。涉及、个人阴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卷,不得查阅。律师查阅档案,应通过原案件承办人办理。卷内材料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结论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准摘抄和复制。第二十三条 诉讼档案应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类别分别保管。行政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等应按有关规定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