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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被客户举报低价交罚款 法律问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5 17: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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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被客户举报低价交罚款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违法。可以向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一百一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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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违法。可以向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一百一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法律分析:

违法。可以向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一百一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三条 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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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被客户举报低价交罚款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违法。可以向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一百一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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