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到期如何解除?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5 16:05:53
社区矫正到期如何解除?
社区矫正到期解除需要本人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作出书面总结,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鉴定表,司法所、派出所作出解除矫正意见,召开评议会,根据评议作出鉴定,并报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批准。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由本人作出书面总结,由司法所出具相关考核鉴定材料,依照法定程序终止社区矫正。【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六条。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由本人作出书面总结,由司法所出具相关考核鉴定材料,依照法定程序终止社区矫正。
导读社区矫正到期解除需要本人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作出书面总结,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鉴定表,司法所、派出所作出解除矫正意见,召开评议会,根据评议作出鉴定,并报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批准。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由本人作出书面总结,由司法所出具相关考核鉴定材料,依照法定程序终止社区矫正。【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六条。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由本人作出书面总结,由司法所出具相关考核鉴定材料,依照法定程序终止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到期解除需要本人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作出书面总结,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鉴定表,司法所、派出所作出解除矫正意见,召开评议会,根据评议作出鉴定,并报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批准。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由本人作出书面总结,由司法所出具相关考核鉴定材料,依照法定程序终止社区矫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由本人作出书面总结,由司法所出具相关考核鉴定材料,依照法定程序终止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到期如何解除?
社区矫正到期解除需要本人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作出书面总结,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鉴定表,司法所、派出所作出解除矫正意见,召开评议会,根据评议作出鉴定,并报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批准。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由本人作出书面总结,由司法所出具相关考核鉴定材料,依照法定程序终止社区矫正。【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六条。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由本人作出书面总结,由司法所出具相关考核鉴定材料,依照法定程序终止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