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标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5 18:21:35
离婚标准
法律分析:相比之前的法律,现在多了一个离婚冷静期为期30天。从登记那一天开始算三十天之内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申请。三十天之后(三十天之内无人撤销申请)双方才可办理登记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导读法律分析:相比之前的法律,现在多了一个离婚冷静期为期30天。从登记那一天开始算三十天之内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申请。三十天之后(三十天之内无人撤销申请)双方才可办理登记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相比之前的法律,现在多了一个离婚冷静期为期30天。从登记那一天开始算三十天之内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申请。三十天之后(三十天之内无人撤销申请)双方才可办理登记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标准
法律分析:相比之前的法律,现在多了一个离婚冷静期为期30天。从登记那一天开始算三十天之内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申请。三十天之后(三十天之内无人撤销申请)双方才可办理登记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