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夫妻双方可签订房产分割协议。就双方的房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协议签订后若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向起诉,判决后,另一方凭生效判决书可至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若双方无法签订分割协议,另一方可以直接向起诉,要求分割离婚时没有分割的房产,经审理做出判决后,另一方凭生效判决书可至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
一、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吗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具体如下: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二、夫妻两人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二人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