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南昌电动车不戴头盔怎么处罚呢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2 00:28:40
文档

南昌电动车不戴头盔怎么处罚呢

第一次不戴头盔不会被罚,会给予批评教育,如果第二次查到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款是给予2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罚。法律依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和登记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违法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第十六条 对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证;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推荐度:
导读第一次不戴头盔不会被罚,会给予批评教育,如果第二次查到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款是给予2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罚。法律依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和登记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违法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第十六条 对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证;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一次不戴头盔不会被罚,会给予批评教育,如果第二次查到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款是给予2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罚。

法律依据:

《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和登记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违法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第十六条 对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证;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十七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购车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文档

南昌电动车不戴头盔怎么处罚呢

第一次不戴头盔不会被罚,会给予批评教育,如果第二次查到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款是给予2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罚。法律依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和登记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违法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第十六条 对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证;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