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房屋面临强拆被拆迁人首先可以向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然后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
一、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怎样判定
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屋权属证书上的标注的面积为准,以此作为拆迁房屋面积的计算依据。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就需要评估方入户实地进行测量。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对于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无法取得赔偿,实际上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法建筑,对于无证、翻建、扩建等情况征收方都必须进行具体调查,比如房屋的建设年限,无证原因等。另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多层房屋的补偿,会根据各地方的不同而定,例如,根据当地法规规定,宅基地只允许建造4层,那么4层以上均为违建,所以在建房时需要注意层数是否合规合理,使用面积是否超过建筑面积等问题,才能在拆迁时获得尽可能多的补偿。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的房屋的补偿价值与房屋的面积、用途、性质等各方面因素相关,涉及的法律条款也很复杂,如果被拆迁人对于房屋价值评估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强制拆迁要如何维权
面对违法强拆时,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维权:(1)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强拆的责任主体。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非法强拆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取证。对有或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现场,或者有公务车辆在现场的取证。对于不能拍照、录像取证的,可以向报警,要求协助调查取证。如果机关对于被拆迁人房屋强拆不作为的,可以依法起诉。(2)及时维权,不能长时期“信访”而耽误了起诉期限。在取得违法强拆的证据之后,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权,切莫因为长期信访、上访活动而耽误起诉期限。针对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之内及时启动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程序。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判决确认其违法性之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三、遭遇违法强拆后的应如何赔偿
遭遇违法强拆后的赔偿数额不得低于根据征收确定的赔偿标准。在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因非法强制拆迁造成被征收人房屋等相关财产损失的,参照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行政赔偿,确保被征收人因非法强制拆迁造成的损失获得的行政赔偿不得低于行政机关对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为了体现对非法征收和非法拆迁的处罚,有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赔偿不得低于因依法征收或拆迁而获得的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