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你本人名字)
乙方:(你老公姐姐的名字)
经过甲、乙双方商议,现就有关某某商铺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为xxxxx,其营业室面积约xxx平方米。其使用权属甲方。
二、租赁期从xxxx年x月xx日起至xx 年 x月 x日止,共
计 年。
三、租金为每年15000(大写一万五千)元,租期为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时由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气、卫生费用以及税收和因房东涨价所引起的其他费用。
五、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擅自将门市房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并不退未到期租金。房屋租赁到期后乙方主动要求继续租赁的,甲方应该同意乙方的要求。
六、经营期满时,乙方应该保证灯亮、排污畅通,门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损坏,乙方应按价值赔偿(自然陈旧不在此列)。
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附: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