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情况下,与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不开庭,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这样程序会简便,办理离婚会快些。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可由工作人员与服刑人员主管狱警协商,在安排好开庭地点与开庭时间的前提下,到被告服刑地监狱开庭,并作出判决。
一、我老公现在在监狱,怎么起诉离婚
与服刑人员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首先要确定管辖:如果只有被告在监狱服刑,不论被告服刑是否超过一年,均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当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管辖。
其次,诉讼离婚的程序与普通离婚程序相同,只是鉴于服刑人员自身的特殊性,此种离婚案件与普通离婚案件在程序上有一些不同。一方在监狱服刑,所以通常情况下,庭审程序会在监狱内进行。
二、我老公在监狱里我想和他离婚怎么办
我老公在监狱我想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因为服刑人员办理协议离婚存在很多不便。
诉讼离婚的妻子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自己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则服刑人员则需要向服刑所在的监狱申请由监狱人员陪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申请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派工作人员到监狱为服刑人员办理离婚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六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