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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0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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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和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工伤必须由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向用人单位起诉获得民事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一、侵权赔偿范围有哪些。1、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或者其他法人单位、组织,必须对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雇员、接受的被派遣者、实习生等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从事雇佣、被派遣工作活动中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的侵权责任。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不同情形分别承担对劳动者的人身损害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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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和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工伤必须由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向用人单位起诉获得民事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一、侵权赔偿范围有哪些。1、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或者其他法人单位、组织,必须对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雇员、接受的被派遣者、实习生等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从事雇佣、被派遣工作活动中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的侵权责任。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不同情形分别承担对劳动者的人身损害侵权责任。


工伤和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工伤必须由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向用人单位起诉获得民事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一、侵权赔偿范围有哪些

1、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或者其他法人单位、组织,必须对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雇员、接受的被派遣者、实习生等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从事雇佣、被派遣工作活动中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的侵权责任。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不同情形分别承担对劳动者的人身损害侵权责任:

(1)与用人单位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该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向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

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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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和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工伤必须由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向用人单位起诉获得民事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一、侵权赔偿范围有哪些。1、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或者其他法人单位、组织,必须对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雇员、接受的被派遣者、实习生等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从事雇佣、被派遣工作活动中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的侵权责任。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不同情形分别承担对劳动者的人身损害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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