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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废止条件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01: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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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废止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都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因此,如果跨宗土地,分属不同县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分别申请;如果属于同一主管部门的,一并申请。(一)《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第三十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2、第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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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都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因此,如果跨宗土地,分属不同县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分别申请;如果属于同一主管部门的,一并申请。(一)《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第三十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2、第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都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因此,如果跨宗土地,分属不同县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分别申请;如果属于同一主管部门的,一并申请。

(一)《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第三十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第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一、无施工许可证施工要怎么处罚?

无施工许可证施工将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日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4、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5、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

6、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回经理已确定;

7、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8、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

9、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如下: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合理用能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施工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质量监督和安全施工备案通知书、施工企业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建设资金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建筑法》第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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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废止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都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因此,如果跨宗土地,分属不同县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分别申请;如果属于同一主管部门的,一并申请。(一)《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第三十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2、第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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