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行政诉讼?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01:50:59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在房屋征收拆迁项目中,如果被征收人针对作出的某个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导读法律分析。在房屋征收拆迁项目中,如果被征收人针对作出的某个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在房屋征收拆迁项目中,如果被征收人针对作出的某个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在房屋征收拆迁项目中,如果被征收人针对作出的某个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