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是指为保护财产完整性、防止损失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查封、冻结等,期满后,可以办理延期手续,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是唯一的房屋,原则上不能拍卖后保全,但仍将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债务人变卖房屋。
一、在什么情况下财产会被冻结呢?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2、在执行过程中,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3、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
二、可以异地冻结账户吗
可以。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三、起诉后可以马上冻结对方账户吗
起诉后可以马上冻结对方账户。当事人因对方欠款而向起诉后。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由依法保全对方的财产,包括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但冻结金额应与所主张的请求金额基本相当。起诉后可以马上冻结对方账户。当事人因对方欠款而向起诉后,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由依法保全对方的财产,包括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但冻结金额应与所主张的请求金额基本相当。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