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普通的有效期限为半年,超过半年不可以再使用,必须到税局去核销,领取新的。2.普通以前手写的有,最低是两年为期限,也有各地税局另行规定的,无统一标准。3.目前,对于企业按规定取得有关资料后开具红字并没有时间,但建议企业应尽快处理。4.专用抵扣期限是90天,开出90天后如果没有抵扣的话就只能当普通一样处理,普通入帐期限要宽一些,但所有的最好不要跨年度入帐,否则税局查所得税时会要求调帐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