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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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30 01:51:59
保管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的保存年限是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第二十九条 帐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十年.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除外。
导读法律分析。的保存年限是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第二十九条 帐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十年.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除外。

法律分析:
的保存年限是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九条 帐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十年.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除外。
保管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的保存年限是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第二十九条 帐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十年.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