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军人的主要证件有中国人民《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士官退休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离休干部荣誉证》《警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士官退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上证件式样见附件),以及军校《学员证》。主要有以下三类:
1、士官证是中国人民现役士官的身份证件,具有法律效力。封面落款是中华人民共和事委员会。2016年7月1日,中国人民正式换发启用2016式《中国人民士官证》。中国人民士官证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高度重视证件换发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密筹划组织,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2、军官证是中国人民现役军官的身份证件,具有法律效力。封面落款是中华人民共和事委员会。在我军实行五五制期间称为"军官身份证"。封面落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文职人员证是配发给按有关法规聘用到编制岗位工作的文职人员的本芯式证件,封皮颜色为暗红色,2014年1月1日经批准开始使用,2016年7月1日换发2016式《中国人民文职人员证》。
法律依据:
《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于识别军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中国人民《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士官退休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离休干部荣誉证》《警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士官退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上证件式样见附件),以及军校《学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