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早于合同时间合理不?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01:59:55
时间早于合同时间合理不?
一般而言是先有合同再开票,但是只有双方认可问题不大。但开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要是有一方不认可可能会一定的争议。还需要看下业务实际完成或提供的时间,这个对于开具也是很重要的,但是还是建议合同早于,这样对于企业来说更有保障一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导读一般而言是先有合同再开票,但是只有双方认可问题不大。但开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要是有一方不认可可能会一定的争议。还需要看下业务实际完成或提供的时间,这个对于开具也是很重要的,但是还是建议合同早于,这样对于企业来说更有保障一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一般而言是先有合同再开票,但是只有双方认可问题不大。但开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要是有一方不认可可能会一定的争议。还需要看下业务实际完成或提供的时间,这个对于开具也是很重要的,但是还是建议合同早于,这样对于企业来说更有保障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时间早于合同时间合理不?
一般而言是先有合同再开票,但是只有双方认可问题不大。但开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要是有一方不认可可能会一定的争议。还需要看下业务实际完成或提供的时间,这个对于开具也是很重要的,但是还是建议合同早于,这样对于企业来说更有保障一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