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婆离家出走,也不离婚,也不回家,无法办理登记离婚,但可以向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一、诉讼离婚应该去哪个起诉
诉讼离婚应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1、离婚诉讼管辖原则上是根据原告对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2、没有住所地的人向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3、夫妻一方为军人的,非军人一方向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的人民管辖。
二、离婚案件是否可以异地提起诉讼
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三、不在当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不在当地,或者双方不在户口所在地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