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偶下落不明,当事人可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由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人民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人民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自行解除。
一、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又要离婚怎么办
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时,另一方想离婚,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由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
二、想离婚,但是找不到人如何办理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需要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也就是说,不用宣告失踪或死亡,一样可以起诉离婚,一样可以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