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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能不能在离婚后卖掉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01: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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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能不能在离婚后卖掉

离婚后夫妻一方一般无权擅自把房子卖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卖给他人的,构成无权处分,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买卖有效,另一方只能要求相关赔偿,房屋买卖是有效的。二、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应怎么处理。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追回该财产。但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不支持追回。若第三人在购买该房产时明知出卖人为无权处分,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出卖人配偶有权追回。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无论无权处分人是否交付房屋或者受让人是否支付价款,受让人只要没有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就不能善意取得该不动产。三、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如何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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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后夫妻一方一般无权擅自把房子卖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卖给他人的,构成无权处分,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买卖有效,另一方只能要求相关赔偿,房屋买卖是有效的。二、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应怎么处理。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追回该财产。但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不支持追回。若第三人在购买该房产时明知出卖人为无权处分,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出卖人配偶有权追回。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无论无权处分人是否交付房屋或者受让人是否支付价款,受让人只要没有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就不能善意取得该不动产。三、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如何体现的。


离婚后夫妻一方一般无权擅自把房子卖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卖给他人的,构成无权处分,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买卖有效,另一方只能要求相关赔偿,房屋买卖是有效的。

二、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应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追回该财产。

但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不支持追回。若第三人在购买该房产时明知出卖人为无权处分,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出卖人配偶有权追回。

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无论无权处分人是否交付房屋或者受让人是否支付价款,受让人只要没有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就不能善意取得该不动产。

三、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如何体现的

关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的体现:房屋虽然只登记于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房屋,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不予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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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能不能在离婚后卖掉

离婚后夫妻一方一般无权擅自把房子卖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卖给他人的,构成无权处分,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买卖有效,另一方只能要求相关赔偿,房屋买卖是有效的。二、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应怎么处理。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追回该财产。但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不支持追回。若第三人在购买该房产时明知出卖人为无权处分,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出卖人配偶有权追回。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无论无权处分人是否交付房屋或者受让人是否支付价款,受让人只要没有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就不能善意取得该不动产。三、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如何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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