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用的丢了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00:03:48
报销用的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找到出票的单位和他说明原委,用其底联复印一张之后到单位由丢失的经受人写给情况说明,再由主管领导签个字,凭这张复印的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导读法律分析。可以找到出票的单位和他说明原委,用其底联复印一张之后到单位由丢失的经受人写给情况说明,再由主管领导签个字,凭这张复印的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法律分析:
可以找到出票的单位和他说明原委,用其底联复印一张之后到单位由丢失的经受人写给情况说明,再由主管领导签个字,凭这张复印的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报销用的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找到出票的单位和他说明原委,用其底联复印一张之后到单位由丢失的经受人写给情况说明,再由主管领导签个字,凭这张复印的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