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了解散公司的条件,包括持股超过10%的股东提起诉讼,公期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达成有效决议,董事冲突无法解决,以及其他严重困难导致股东利益受损。
法律分析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主要是《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具体内容是:
《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拓展延伸
解散公司的程序和要求
解散公司的程序和要求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解散的具体步骤和要求。首先,公司解散需要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公告。接下来,需要办理解散登记手续,包括提交解散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缴纳费用等。同时,还需要履行解散公告的义务,将解散公告刊登在指定媒体上,并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在解散过程中,还需处理公司财产、清算债务,并进行税务注销等手续。最后,完成所有程序后,公司才能正式解散。总之,解散公司的程序和要求是为了保障合法、公正、有序地解散公司,并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结语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这些条件包括公期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董事冲突无法解决以及其他严重经营困难。解散公司的程序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解散登记手续、债权申报、财产处理、清算债务和税务注销等。这些程序和要求的目的是确保合法、公正、有序地解散公司,保障各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