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的管辖。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子女抚养方面做出约定,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的方式。一方拒绝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对方可以采用调解、仲裁甚至诉讼的方式维权。如果选择了起诉,就得首先确定到哪个提交诉讼书。
一、合同约定的管辖要注意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双方在约定管辖时要注意以下六个问题:1、约定管辖的案件仅限于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就是说对于二审案件及再审审查案件,是不能约定管辖的。2、约定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3、选择的管辖的范围是限定的当事人只能在法律限定的五地范围内,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之间进行选择,除此之外的其他地点是无效的。4、当事人选择的管辖必须是明确的相关意见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中的两个以上人民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此外,还应注意,合同双方要么选择某人民管辖,要么选择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同时约定提起诉讼的和申请仲裁的机构。5、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6、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离婚后抚养费一直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对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2、如果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提起诉讼,以离婚协议约定为依据,请求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3、如果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要走合法途径维权,不能通过、上访的方式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