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纠纷的诉讼管辖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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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1 03:07:59
抚养费纠纷的诉讼管辖地有哪些?
抚养费纠纷诉讼管辖地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但若被告属于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宣告失踪的人员,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导读抚养费纠纷诉讼管辖地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但若被告属于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宣告失踪的人员,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抚养费纠纷诉讼管辖地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但若被告属于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宣告失踪的人员,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抚养费纠纷的诉讼管辖地有哪些?
抚养费纠纷诉讼管辖地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但若被告属于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宣告失踪的人员,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