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后能诉讼。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可以向人民起诉,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逾期未作出劳动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2、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3、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
4、用人单位能证明终局裁决存在可撤销的情形,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撤销后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
5、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其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