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挂失、换卡期间需要就诊的,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复印1份《挂失申请书》,或到市医保中心开具挂失证明单,待领到新卡后可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一、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医保指的是社会医疗保险。医保是国家和根据社会实践情况制定的一项法律法规,对参与保障的劳动者,在其患病期间给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的,职工缴纳的医保费全部汇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医保费一部分汇入个人账户,一部分汇入统筹基金里。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连续一年内职工的该类费用符合医保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达到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达到2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50%,个人承担剩下50%;在连续一年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限额是2万元;
3、参保人员必须保管好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单据,以作为报销时的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必须要求就医的医院开具由“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所在地的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必须要在定点医院诊断和治疗,才能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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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其职责是:
(一)负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二)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三)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
(四)负责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预算、决算编制建议;
(六)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进行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检查和调查工作;
(七)按国家规定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八)提供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咨询及其他服务;(九)负责办理国家及本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