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管辖一般是由房屋所在地人民管辖,部分情况下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提起诉讼。
一、合同应该怎样约定管辖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管辖的方式是:可以约定在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的。法律支持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未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来管辖。
二、商标纠纷如何划分管辖
商标权纠纷的具体情况不同,管辖也是不同的。
(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管辖。
(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准。因此,上述地点的中级人民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有管辖权。
(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