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辞退员工是在试用期间内的,是不需要补偿的。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在试用期期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试用期开除员工,若用人单位可以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不用赔偿劳动者;若是属于违法辞退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且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和企业在试用期期间违反了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员工的相应的报酬的。公司强迫离职的话,可以申请赔偿。可以协商解决,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上来实施。要是遇到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