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财产能否撤销要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确定。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但需要排除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财产能否再要回来要根据情况确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归属权及争议解决
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归属权及争议解决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一旦签订,赠与的财产通常成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有特殊情况,例如受赠方恶意隐瞒财产信息或违反协议约定,赠与财产的归属权可能会产生争议。
在解决这类争议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重新分配或返还部分或全部赠与财产。其次,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程序的介入,如申请对赠与财产进行重新评估或请求返还。最后,如果存在违约行为,可以考虑追究法律责任,如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法律后果。
在处理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归属权及争议解决的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和法律背景,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结语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归属权及争议解决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一旦签订,赠与的财产通常成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然而,特殊情况下,如受赠方故意隐瞒财产信息或违反协议约定,赠与财产的归属权可能引发争议。解决这类争议可通过协商、法律程序或追究违约责任等方式处理。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法律意见和指导,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