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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没有通知续签?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02: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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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没有通知续签?

律师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七条 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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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律师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七条 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七条 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

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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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七条 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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