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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注销要求什么材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05: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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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注销要求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 、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证明);2、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3、银行出具的委托书;4、银行营业执照副本;5、客户已归还贷款证书。6、原始保险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暂行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不动产灭失的;(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三)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权利的;(四)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不动产权利灭失的;(五)不动产权利终止等法律、行规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第(三)、(四)项情形,当事人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依据本细则有关规定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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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1 、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证明);2、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3、银行出具的委托书;4、银行营业执照副本;5、客户已归还贷款证书。6、原始保险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暂行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不动产灭失的;(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三)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权利的;(四)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不动产权利灭失的;(五)不动产权利终止等法律、行规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第(三)、(四)项情形,当事人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依据本细则有关规定直接办理。


法律分析:

1 、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证明);2、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3、银行出具的委托书;4、银行营业执照副本;5、客户已归还贷款证书。6、原始保险单。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暂行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不动产灭失的;(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三)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权利的;(四)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不动产权利灭失的;(五)不动产权利终止等法律、行规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第(三)、(四)项情形,当事人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依据本细则有关规定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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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注销要求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 、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证明);2、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3、银行出具的委托书;4、银行营业执照副本;5、客户已归还贷款证书。6、原始保险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暂行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不动产灭失的;(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三)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权利的;(四)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不动产权利灭失的;(五)不动产权利终止等法律、行规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第(三)、(四)项情形,当事人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依据本细则有关规定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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