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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不动产证的步骤?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05: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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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不动产证的步骤?

律师解析。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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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律师解析。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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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不动产证的步骤?

律师解析。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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